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

布農族

父系社會

1.家族組織

布農族的家族可視為氏族組織的基層單位,其基本性質是父系繼嗣、父長制、父系繼承、從父居制、大家族制。一個家庭以長男承家,長男死時則由次男繼承,家長之職至死始除,並不因老邁疾病而退休。家族構成份子通常由兩世代以上之父系親屬份子及其配偶組成,一個家族以住居於同一家屋,使用同一穀倉,在同一爐灶上炊餐,共同工作、享用為一般特質,典型的大家族常有三世代以上之親屬,三、四十人以上,同住於一大家屋內。 

2.氏族組織

布農族行父系氏族制,保持氏族組織的傳統分組原則甚為完整,各社群經過多次遷徙而分散,原部落的群名實際已代表族群內之亞群,但氏族的單位、名號及組織系統與社會功能,始終保持不墜。可分為三級單位,每個部落又分為幾個聯族,聯族包含數個氏族,氏族又可分為亞氏族,亞氏族之下則是無系名的父系世系群家族。布農族的氏族功能除「外婚法則」以外,仍以其社會連帶關係與象徵性社會行為為其基本特質。如聯族為共食祭粟、互用獵場、共行祭儀的單位。氏族為共有獵場、共食獵肉、共守喪忌、共負法律責任之單位;亞氏族為更緊密的社會單位,為共有耕地、共同耕作、共行祖靈祭、共戴氏族長老與母族禁婚的單位。



資料來源:原住民資訊網
照片來源: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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